42・雖念佛,不得往生者,
曇鸞亦釋云:「與名義不相應故」也。
以後就「能念之相」而示,對「不如實」明「如實」之相,
其中先引文,後段「與名義相應者」以下釋述其意((43)-(45))。
今其初之引文也。
曇鸞大師之《往生論註》下卷云:
「有稱名憶念而無明猶在不滿所願者,
何者,由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故也。
云何為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,
謂,不知如來是實相身是為物身。
又有三種不相應。
一者・信心不淳,若存若亡故。
二者・信心不一,無決定故。
三者・信心不相續,餘念間故。
此三句展轉相成。
以信心不淳故無決定,無決定故念不相續;
亦可念不相續故不得決定信,不得決定信故心不淳。
與此相違名如實修行相應。
是故論主建言我一心。」
雖稱六字之名,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,故言所願不滿。
言所願者,往生之志願,日夜雖稱名,無明(疑心)猶在,
不滿足往生之志願者,言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故也。
實者:指所信所稱之法體,明其法體是實相身、是為物身。
實相身、為物身者:
(正覺:實相身(自利)、為物身(利他),都是真實信心)
是酬於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誓願,所成之「機法一體之正覺」。
此機法一體之正覺施於名即 南無阿彌陀佛之六字,
而六字名號具足「機法一體之義用」也。
然不知法體之此義,而積稱名之功力期往生,
言不如實修行,此者令知不合所信所稱之實也。
言與名義不相應之不相應之相,
是信心不淳、信心不一、信心不相續之三不信,
而「三心」即是「一心」者,言「三不」是一心之缺者也。
雖稱名無明(疑)猶在,無往生安堵之決定心,
此與名義不相應之相即無一心之領解也。
不知「實相」與「為物」之相即,機法一體之義者,
即不知「阿彌陀佛」四字。
其心三不,信心缺如者,是不知「南無」之二字。
稱六字之名而不知名之義,此言不如實修行。
(應知,當聽聞南無之時,則必知,所歸依者為阿彌陀佛。
而聞阿彌陀佛名號之同時,應知,是我歸命之所。
阿彌陀佛是我要成就的名號,故是我應歸命南無者。
當知歸命南無時,應知是阿彌陀佛要救度我者,是故應稱 南無阿彌陀佛。)
反之,能聞機法一體之名義,安住於佛恩,自然稱名相續者,此是如實修行也。
宗祖聖人於《和讚》云:
「如實修行相應者,唯一信心而決定。」
者,正此謂也。
今鈔之文,依上來之辯述,可得略知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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