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鈔第(6)云:
「然佛代眾生圓滿了願與行,而既成就我等之往生。
圓滿了十方眾生之願行,成就往生之時,成就機法一體之
南無阿彌陀佛之正覺。
故佛之正覺之外,無凡夫之往生。
十方眾生之往生成就之時,佛亦成正覺故,佛之正覺與我等之往生成就同時也。」
此是機法一體之相,而名體不二故,正覺果體之舉體即是六字名號。
故六字之名號即我等往生之願行也。
(佛把兆載永劫的修行功德成就,融入於阿彌陀佛(法)四字。
以招喚眾生(機)往生,成就為回來、歸命的南無。
以此融成不可分的六字名號,用此六字名號到十方國度,救度眾生。
眾生聞信其名,則蒙攝受不捨。)
本鈔第(16)云:
「名體不二之弘願之行故,名號即是正覺之全體。
正覺之體故,即是十方眾生往生之體。
往生之體故,我等之願行無不具足。」
故往生正覺機法一體者, 南無阿彌陀佛之名號,亦同機法一體也。
聞斯機法一體之名義,知我往生之願行已成於佛力。
信但以「性得之機」得往生而安堵決定者,言安心決定也。
又,本鈔第(18)及第(19)云:
「於下品下生失念之稱念,具足願行者,當知非機之願行。
正是法藏菩薩五劫兆載之願行,成就凡夫之願行故也。
領解阿彌陀佛代凡夫成就願行之義,亦云三心,亦說三信,亦言信心也。」
又,本鈔第(22)云:
「言領解第十八願者,即是領解名號。
領解名號者,即是領解阿彌陀佛代眾生成就願行。
而先於機成就往生之刻,以十方眾生之往生為正覺之體也。」
又,本鈔第(25)云:
「若發起必至信佛成就我等之往生之相,言
南無阿彌陀佛之信心者,佛體即是我等往生之行故,一聲之處,往生決定也。
當領解,聞阿彌陀佛之名號,頓知是我往生,我往生即是佛之正覺也。」
如此,在法體成就眾生之願行,而示往生不謬,令眾生「安住」於「法德」
毫不介疑慮,成為安心期往之身之教示,是此一段之尊旨。
對覺如上人懇切之用意,豈可無感謝之心耶。
中興上人承此等之尊旨故,示安心之時,常勸勉體得「名義」。
《御文章》第四帖第十一通云:
「先詳細領解 南無阿彌陀佛之六字之相,而以信憑彌陀為要。」
他力安心之落實安住者,實在於了知「名願力」之威德也。
若安住於信憑之時,不知不覺,有墮於自力運想(觀念)之虞故。
求道之士,應要注意。
(眾生得往生,在於佛願之成就。
但是以釋迦牟尼佛成佛的第一句話講:
奇哉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,只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。
因為妄想、執著,在做夢,而且執著於夢中,不肯醒來。
夢中被老虎咬,佛入夢中幫忙打老虎,再隨你從夢中醒來。
佛以六字名願力,做眾生之信憑,喚醒眾生。
喚醒眾生,離開妄想,離開執著。)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