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具足大悲,究竟大慈。】
很自然的,大慈大悲的心就起來了。
【於身無所取,於修無所著,於法無所住。】
境界就如此。
第一句,對於這個身,不去取著它、不去保護它、不去留戀它。
眾生就是迷惑。
最初的迷惑就是見惑,見惑中頭一件就是「身見」。
所以有個練氣功的人,去見明真長老。
明真長老頭一句話告訴他,你要去身見。
練氣功的人都為身啦,修的是「身」,身體怎麼怎麼樣,什麼脈通了,什麼什麼周天了,什麼什麼又頭上出了小孩了。
都是身啦!
「於修無所著」,對於所修法,無所執著。
阿羅漢不究竟,只證人空,沒有證法空。
覺得確實有煩惱可斷、有涅槃可證。只證得有餘涅槃。
但法執還不空,對於修證有所執。
「於修無所著,於法無所住。」
此「法」不是指修法的法,法是一切事。
這兩句就是《金剛經》的:「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」。
一念一念相繼,但是「於身無所取」,第一步從這做起。
你老愛戀這個身體,老想它活一千年,這就是執著,就是貪戀,就是有我。
「於修無所著、於法無所住」。
到了無住生心,就是地上菩薩的地位了。
【歷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,不離當念,因果圓成。】
通過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。
圓教四十二位次,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四十個位次,十一地是等覺,再上去妙覺,就是佛。
經過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,「不離當念,因果圓成」,這又很難懂。
頓教,是不離當念,就是這一念之心,剎那間可以成佛,哪里需要三大阿僧祗劫。
不離當念,因果圓滿;所修的因也圓了,所證的果也圓了。
所以,至圓至頓。
怎麼說不離當念就能證得這麼些次第呢?
從初住到十住,從初行到十行,從初向到十向,從初地到十地,四十個位次。
到等覺菩薩,四十一個位次,再破一分無明,就成佛了。
舉一個例子,一摩天樓,一百層,一個人坐電梯,中間不下,一坐電梯到了屋頂。這人怎麼樣?
他不離他的地方,對不對?
在電梯裏站在東南角上,他沒有離開東南角,他一步不要動,可是從平地上了一百層樓了。
可以不可以?
不離當處,就因也圓了,果也圓了,他上去了。
這個譬喻可以幫助咱們得解,他沒有離開他的地方,可是他已經達到目的地了。
從他開始的出發點到目的地,一步也不要動。
從這個譬喻我們可以懂得,這麼信入的話,當念就因果圓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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