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聞「動靜二相」既已「了然不生」,所修之法,加功漸進,定力加深。

 

如《通議》所說:「『如是漸增』等者。

 

由境寂滅,復增現行,以所聞聲塵既無動靜(皆不可得),則此聞根亦泯,故曰『聞所聞盡』。」

 

因為聲塵是我們所聽到的,咱們能聽到的是耳根。

 

現在聲塵的動靜兩結齊消,所剩下的只是能聞的耳根,這根也是結。

 

根與塵相對了然不生,就沒有外相,既然外相消除,內相也隨之而同盡。

 

於是「泯然豁然,無復內外,即根盡之相」(以上是《說通》句)。

 

於是破了根結,又進一步了。此時先得人空。

 

「盡聞不住」,所聞能聞俱盡,就是「盡聞」。

 

但決不半途而返,要一往直前哪。

 

根塵都沒有了,怎麼知道的?

 

自己有覺嘛,覺到的。

 

由於智慧嘛,所以能覺。

 

覺照,照到這個根塵俱空。

 

所以由於能覺,才知道根塵都空了。

 

現根塵俱盡唯剩一覺,若住此境,但得人空,未得法空,永墮無為深坑,所以「不住」。

 

唯當加功再進,透過此關。

 

當能聞與所聞,都消除之後,根同塵都一齊迥然脫落,當前出現的是清湛純一沒有邊際的境界。

 

這個境界正是自己所覺到的。

 

既有所覺,必有能覺,能覺即是能觀照這個境界的智慧,有能覺與所覺,這就又是一層能所。

 

「盡聞」是能聞與所聞的盡除,破了根結。

 

達到根塵齊泯的境界,能照這個境界的是能覺,屬於般若。

 

若住於這個「盡聞」的境界,還有能覺與所覺,能覺的智與所覺的境相對,這就是能所仍存,智境相對,仍是障礙。

 

不能吝惜此智,都應捨棄,來破除法執。

 

《通議》說:

 

根塵雙泯,為盡聞處。

 

而亦不住盡聞之覺,更增觀行。

 

根塵既泯,而此觀智亦亡,故覺所之覺亦空,此空觀智也。

 

憨山大師說,盡聞則根塵皆盡,不住則繼續進修,所覺的境是根塵齊銷,了不可得,所以能覺沒有對待隨之也空,所以「覺所覺空」,於是破了覺結。

 

「空覺極圓,空所空滅」。

 

空與所空又是一層能所。

 

剛才說「覺所覺空」,其中的空是空觀智,即是現在「空覺」中的「空」字。

 

「覺」字呢,就是能覺和所覺。

 

這個覺結因空觀智的空而解除了。

 

因有這個空,空掉能覺與所覺。

 

覺的結是解開了,但留下空結,還須解除。

 

能空和所空,宛然仍在。

 

一個能,一個所,又是一個對立。

 

還要加功進修入流照性。

 

達到「極圓」。

 

於是不但所空的智境全息滅了,能空的這個空也滅。

 

這就是「空所空滅」。

 

打個比方:就像拿木頭鑽木頭來取火,木頭鑽木頭,鑽來鑽去,一下火出來了,鑽的木和被鑽的木都燒完了。

 

空所空滅就是這樣。

 

能空的和所空的都滅,兩個同時都沒有了,「空所空滅」。

 

這就解了空結證了法空。

 

「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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