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聞「動靜二相」既已「了然不生」,所修之法,加功漸進,定力加深。
如《通議》所說:「『如是漸增』等者。
由境寂滅,復增現行,以所聞聲塵既無動靜(皆不可得),則此聞根亦泯,故曰『聞所聞盡』。」
因為聲塵是我們所聽到的,咱們能聽到的是耳根。
現在聲塵的動靜兩結齊消,所剩下的只是能聞的耳根,這根也是結。
根與塵相對了然不生,就沒有外相,既然外相消除,內相也隨之而同盡。
於是「泯然豁然,無復內外,即根盡之相」(以上是《說通》句)。
於是破了根結,又進一步了。此時先得人空。
「盡聞不住」,所聞能聞俱盡,就是「盡聞」。
但決不半途而返,要一往直前哪。
根塵都沒有了,怎麼知道的?
自己有覺嘛,覺到的。
由於智慧嘛,所以能覺。
覺照,照到這個根塵俱空。
所以由於能覺,才知道根塵都空了。
現根塵俱盡唯剩一覺,若住此境,但得人空,未得法空,永墮無為深坑,所以「不住」。
唯當加功再進,透過此關。
當能聞與所聞,都消除之後,根同塵都一齊迥然脫落,當前出現的是清湛純一沒有邊際的境界。
這個境界正是自己所覺到的。
既有所覺,必有能覺,能覺即是能觀照這個境界的智慧,有能覺與所覺,這就又是一層能所。
「盡聞」是能聞與所聞的盡除,破了根結。
達到根塵齊泯的境界,能照這個境界的是能覺,屬於般若。
若住於這個「盡聞」的境界,還有能覺與所覺,能覺的智與所覺的境相對,這就是能所仍存,智境相對,仍是障礙。
不能吝惜此智,都應捨棄,來破除法執。
《通議》說:
根塵雙泯,為盡聞處。
而亦不住盡聞之覺,更增觀行。
根塵既泯,而此觀智亦亡,故覺所之覺亦空,此空觀智也。
憨山大師說,盡聞則根塵皆盡,不住則繼續進修,所覺的境是根塵齊銷,了不可得,所以能覺沒有對待隨之也空,所以「覺所覺空」,於是破了覺結。
「空覺極圓,空所空滅」。
空與所空又是一層能所。
剛才說「覺所覺空」,其中的空是空觀智,即是現在「空覺」中的「空」字。
「覺」字呢,就是能覺和所覺。
這個覺結因空觀智的空而解除了。
因有這個空,空掉能覺與所覺。
覺的結是解開了,但留下空結,還須解除。
能空和所空,宛然仍在。
一個能,一個所,又是一個對立。
還要加功進修入流照性。
達到「極圓」。
於是不但所空的智境全息滅了,能空的這個空也滅。
這就是「空所空滅」。
打個比方:就像拿木頭鑽木頭來取火,木頭鑽木頭,鑽來鑽去,一下火出來了,鑽的木和被鑽的木都燒完了。
空所空滅就是這樣。
能空的和所空的都滅,兩個同時都沒有了,「空所空滅」。
這就解了空結證了法空。
「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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