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來所言通別真假者。正明依正二報也。
向之與前字義稍異。文遠曰前,如雜觀文指第九觀云。
如先所說,文近曰向,今文可知。
止觀輔行三之一云:
『前之與向俱在往義,而推之以小遠者為前。以稍近者為向。』
此文總結十三觀境。揀下觀義通三輩觀故,置正言。
一字一句存沒有由,所以結者,有曰。
欲示向來所言通別真假依正二報本從彌陀人法體開。
相相皆是念佛功德,故須此結。(楷意同此)
問:假依假正是娑婆界事,今何總結攝屬人法名義所開功德門耶。
答:此難如前解,楷解未盡理耳,或可,此文結前生後。
謂,結前來十三觀境,生起後文能觀義也。
言觀者照也。常以淨信心手以持智慧之輝。照彼彌陀正依等事。
初一句訓字。常以下釋義。
照有二義。一,照見義。(此約觀成眼見)二,照知義。(此約信解心見)
至下常辨,常者,經云:唯除睡時恒憶此事。
淨信心者,經說三心,疏云清淨願往生心者是。
智慧輝者,古有異解:
一定觀慧名智慧輝,若散心慧不能照境,何名為輝。
定相應慧能照淨境故,名為輝,以信心喻手,觀慧喻輝者,如有手者取取燈照物。
無手者不能,修觀亦如是,若無願生信,誰修習觀慧,由願生信故。
勤習持觀慧,以觀慧輝照見淨境,故云:
『以淨信手以持智慧之輝,照彼彌陀正依等事。』
上明十三定觀之境。(通別真假依正)今次定境明能觀慧。
故知唯定觀慧不通散心觀解。
問:若爾者,首題觀字但局十三定善觀行不攝三輩散心觀解,何為一部之總標耶。
答:諸經論題目未必統攝一部,且如中觀論,初二十五品乃明大乘中道觀法,
末後因緣破我二品明小乘法不說中觀,然以後從初題名中觀論,今亦例然。
以後(三輩九品散善觀解)從初(十三定觀)偏就定善以立觀名,
況佛自題偏就定善名觀極樂國土等哉。(已上傳通記解,其文可見。)
此義經釋顯文所說,我祖判之為顯說義。是被一類機,固無可非耳。
西山斥之以二個難。一令機教相違之難,謂定善觀特是難行,
自非利根安堪受行。今經觀法但被鄙凡,韋提為苦機,如來為賊害說。
是以下門引經十文證為下機,乃結釋云:『證明如來說此十六觀法,
但為常沒眾生,不干大小聖也。』為下機所施寧難行定觀,
若偏執謂定善觀者,則招機教相違難耳。
二觀慧與信不相應之難,所言淨信者,非深智解信,合喻言:
眾生貪瞋煩惱中能生清淨願往生心。貪水瞋火常濕燒中,
仰投佛願名為淨信,示其信相者,機法二釋是。此淨信人若自能持定觀慧者,
則既難持,能持之人具足出離之勝因緣,然其卻信自身現是罪惡凡夫,
曠劫已來常沒常流轉,無出離緣者,豈非所持觀慧與信不相應耶。
(已上二難希聞鈔意,文見第一。)今試議曰:
若就顯文為定觀者,其義雖可,而謂局者未必然耳。若局定觀不通三輩散門觀者,
今文應言持定相應應智慧之輝照見彌陀依正之境,故名為觀。
何者,智慧名通定散二心,若欲示局定觀,應言定相應慧。(楷亦論之)
今但稱慧者,標通定散耳,又泛稱照者,通照見照知,若局定觀,應言照見,
今泛言照標通散焉。
又向來釋準經觀門,舉定觀境先依後正,若局定觀,應言依正。
今言正依者,標不局定觀。
又佛說二字及無量壽名,經及一卷各有結釋。
若次定境明定觀者,應結釋云故名為觀。
今不置結言者,標不局定觀耳,二定散教名智慧輝,
(了音鈔云,智慧輝者,定散說也。)謂,今經定散不必為行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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