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樂能人顯彰別意之弘願。

此標彌陀之弘願教。

安樂能人者,對娑婆化主。(娑婆安樂匹對,能化主人錯綜)

言別意,依下釋文,有其五義。

一教門別意。謂。諸佛教道,頓漸雖異,莫不皆觀自心得道,前言依心招勝行是。

 諸佛同軌之謂同道,彌陀教就佛立信行得道。

 下言乘彌陀大願業力,是異彼同道,故名別意。

二攝機別意,謂。諸佛化道攝善分機,簡不堪機。

 上言漸頓各稱所宜,隨緣者則皆蒙解脫。下言定即息慮凝心,散即廢惡以修善是。

 此釋迦教,亦猶簡機,則是諸佛同道分齊。彌陀化道,普攝萬機。

 下文言,一切善惡得生,是異彼同道故,名別意。

三為凡別意,謂,諸佛教道聖賢為正機,鄙凡為結緣。

 上言,雖可教益多門,凡惑無由徧攬者是,彌陀教道正為鄙凡。

 下言,凡夫得生者是,異彼同道故,名別意。

四施益別意,謂,諸佛悲化亦攝善惡機。(禮讚序云。亦非稱念餘佛能除障滅罪,

 善機可知。)而隨罪輕重,隨修善優劣,為施益不同。彌陀妙願施益齊等。

 下言,一切善惡凡夫皆乘彌陀大願業力,皆謂皆同,則平等義。

 是以疏作機法二釋,以勸定散善惡眾機,同信自機,捨己業執,

 同信弘願,齊洽妙益。(行文類云。大小聖人,輕重惡人皆同齊應歸選擇大寶海,

 念佛成佛。)異彼同道,故稱別意。

五感土別意,謂,諸佛淨土令來生眾生隨其修斷功感土麤妙各自不同。

 不能令凡聖齊入真報土。

 彌陀真報土是別願所成故,令眾生乘佛願者齊入別願所成報土。

 下云,一切善惡凡夫得生皆乘彌陀大願業力為增上緣。生乘二字顯示此義。

 二乘門云: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者,是異彼同道故,名別意。

 彌陀自稱言。我建超世願,超世即是別意之義,以別意故名弘願焉。

言弘願指第十八,弘謂弘廣,廣以對狹。

定散要門攝其善機,不攝無善故,猶為狹。念佛普攝故稱弘願。

言顯彰者,釋迦將說華坐觀法,先告韋提言,當為汝分別解脫除苦惱法。

彌陀應聲即現立空,示弘願益,故云顯彰,術疏釋立空有其貳由。

一者,示即得往生之益,文云。明彌陀在空而立者,但使迴心正念(至心信樂)

 願生我國(欲生)立即得生也。(使一字標,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願功也。

 即得之言據成就文,即得往生,此則彌陀立空以示第十八願,即得生益。

 故云。顯彰別意弘願。)

二者,示急救臨獄苦機。疏云:

 『但以娑婆苦界雜惡同居,八苦相燒,動成違返詐親,含笑六賊常隨。

  三惡火坑臨臨欲入,若不舉足以救迷,業繫之牢,何由得勉,為斯義故,

  立撮即行。(撮孓活切,急取物也,行去行也。)不及端坐以赴機也。』

問:經但說住立空中,今釋二義,若他人謂之傳會者,當云何解。

答:經文說彌陀應除苦惱法聲,即現住立空中,是其釋義所據。

  言苦惱者,苦謂濁苦,韋提請為濁惡不善五苦所逼諸眾生等說見彌陀淨國者是。

  惱謂煩惱,如來答言。為煩惱賊之所害者說淨業,是濁苦惱賊。

  是獄苦因能滅濁苦惱賊故,名除苦惱法。彌陀應許說聲即現住立空中。

  豈非急救臨獄苦機即得往生之文理耶。

  又經文說,住立空中,光明熾盛,不可具見,光明即是名號,

  念佛彌陀以光明示念佛妙益。(急救苦機,即生之益。)是名相好說法。

  此義至下當辨。

顯彰二字示經肝心。化身土云,依釋家意,按無量壽佛觀經者,有顯彰隱密義。

此則高祖依宗師意判,經有顯彰隱密之三義。

(笑螂臂上之下云。我祖立隱顯彰三義,絕代妙釋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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